一是不断提升低保精准识别能力,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指导和对村(社区)干部的培训力度,力争把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并对因病、因残、子女读书等刚性支出较大的家庭,尽可能纳入保障范围。二是不断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政府“兜底”政策。三是对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特困人群实行集中供养,使其有意愿集中供养特困人群入住率达到100%。四是加大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力度,加强与卫生等部门配合,每季度开展一次失能、半失能老人评定工作,力保50%以上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