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设防,强规矩。严格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凡在我县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水利工程开工前,要求中标企业向项目业主按中标价的5%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且全部实行现金缴纳,方可开工建设。?
二、严排查,强整改。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每两个月及节假日前对在建工程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对于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企业,由分管领导负责落实监管措施,及时跟踪处理,由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落实整改。
?三、严落实,强执行。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可直接使用该项目未付资金向农民工进行支付,并对其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再次参加我县水利项目建设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