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季度,丹棱居民收入继续保持增长势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7930元,增速9.0%,居全市第1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4918元,增速8.7%,居全市第4位。
一、居民收入特点
(一)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喜忧并存
一季度,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30元,同比增加652元,增长9.0%,城镇居民收入增速超过农村,增幅比全国高2.4个百分点,比全省高0.5个百分点,比全市高0.4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比回升0.9个百分点,首次跃居全市1位。
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18元,同比增加392元,增长8.7%,增幅比全国低1.2个百分点,比全省低0.3个百分点,比全市低0.1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比回落0.7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回落0.8个百分点。
(二)工资性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
两项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贡献率、拉动率均最高,工资性收入仍为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占绝对主导地位。其中: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48.7%、贡献率53.4%、拉动收入增长4.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53.7%、贡献率41.8%、拉动收入增长3.6个百分点。
主要因素:一是新增就业人数增多。一季度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48亿;全县城镇新增就业659人,举办2 场现场招聘会,县内外54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310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920人;服务业从业人数3500人,新增 901 人,人均增资500元。二是晋升增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公务员(参公人员)晋升级别165人,人均月增资35元;晋升档次674人,人均月增资75元;事业单位晋升薪级2300人,人均月增资73元;机关事业单位晋升职称增资,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岗级变动98人,人均月增资315元。
(三)经营净收入增速放缓
2018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115元,增速5.1%,相比去年同期下降2.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967元,增速8.7%,相比去年同期下降4.3个百分点。
主要因素:一是旅游、社消零收入拉动增收。实现旅游收入 8.53 亿元,同比增长 35.4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9亿元,同比增长12.1%,经营收入有一定上升。二是生猪价格、水果价格下降。一季度生猪价格由15元/公斤下降到11元/公斤左右,降幅明显;晚熟桔橙不知火滞销、销售价格较去年下降2-3元/斤,造成经营性收入有所下降,增速放缓。
(四)转移净收入增长最快
2018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分别为628元和258元,同比增长了19.8%和26.5%,转移净收入在四大收入中增长最快。
主要因素:一是养老金发放。一季度养老金发放12292人,其中企业 10426人,机关1866人,同比增长919人,同比增幅8.08%。二是残疾人补助。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重度残疾人护理、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假肢安装等,共计为2805人补助16.98万元。三是医保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450元提升到480元,涉及参保城乡居民13.8万人,报销总额同比增加397.8万元。四是扶贫帮扶。一季度落实到农户的扶贫款总金额38.9万元,增幅25.0%。
二、影响增收因素
(一)生猪、水果价格下降
一是今年受广西砂糖橘滞销影响,丹棱县水果价格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销售滞缓。晚熟桔橙不知火销售价格较去年下降2-3元/斤,部分农户不知火销售价格还不到4元/斤,影响农业经营性收入。二是春节后生猪消费是淡季且供应面充足,全县一季度生猪售价大幅下跌,由节前的均价15/公斤下降到均价11元/公斤,影响畜牧业经营性收入。
(二)记账基础工作有待提高
新一轮调查工作初期,一方面由于部分乡镇、帮扶单位、辅调员认识不到位、入户指导不够深入细致,另一方面对调查户的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部分记账户存在漏财担忧,未做到应记尽记,存在记账不规范、漏记严重、关联性不严密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产业发展助增收
一是继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民增收新产业新业态;立足丹棱特色效益农业产业基础,围绕一镇多彩、一村一品主题发展“七彩农业”特色产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确保销路好、价格好。二是向养殖户及时发布生猪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科学组织好生猪生产,正常补栏出栏,不盲目抛售;引导生猪养殖场抓住当前猪价低迷的时机,加强技术培训,优化猪群结构,加强动物卫生监督。
(二)抓基础工作助增收
一是加强指导。县统计局、县委农工委、县人社局及帮扶单位、设点乡镇强化业务指导和督促,每季度召开一次住户调查业务培训会,每季度全覆盖入户一次,一对一指导记账户。二是狠抓质量。设点乡镇及统计局严格审核日记账,针对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核实、及时反馈;全面排查电话,有变动及时更新,二季度全县开展一次全面电话回访,回访结果与半年、年终考核挂钩。三是加强帮扶。帮扶单位及涉点乡镇务必坚持对全县12个调查点(城镇5个,农村7个)、120户调查户(城镇50户,农村70户)关注关心,尽可能将相关优惠政策向记账户倾斜,加强农技和就业方面的帮扶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