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防汛抗灾工作方针,高度重视减轻洪捞灾害风险,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切实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将常态减灾作为基础性工作,坚持防灾抗灾救灾过程有机统一,前后衔接,未雨绸缪,常抓不懈,增强县城区抵御和应对洪涝灾害能力。
(四)坚持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洪捞灾害。认真研究气候变化背景下洪涝灾害孕育、发生和演变特点,充分认识新时期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复杂性,准确把握灾害衍生次生规律,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强化统筹协调,科学应对洪涝灾害。
(五)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防汛抗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城管办按照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股室(部门)具体负责,干部职工各负其责的原则,实行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发生的洪捞灾害和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