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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召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培训会

2018-03-23 10:41
  文章来源:林业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眉山建区设市20周年座谈会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3月21日,丹棱县林业局就落实森林、林地变化图斑现地核实和2017年林地年度变更及2017年度监督检查发现的林地使用和林木采伐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培训会,林业局全体职工、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苗圃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会。会议由市林业局副调研员主讲,林业局副局长主持。

培训会上,市林业局副调研员带领大家学习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18〕14号)《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林地变化图斑现地核实的通知》(川林资函〔2017〕1077号)和《四川省林业厅关于2017年度监督检查发现的林地使用和林木采伐问题查处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林资函〔2018〕169号)《眉山市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森林、林地变化图斑现地核实工作的通知》(川林资函〔2018〕169号)等文件。

培训会还邀请相关专家讲解了森林、林地变化图斑现地核实实务,详细说明了图、表的使用和填写,会后还到现地开展了实战考核,专家对现场的小班进行了疑难解答。

市林业局副调研员在培训会上还提出了一些要求。一是提高认识,严格监管。按国家、省市要求,全力做好森林、林地变化图斑现地核实和2017年林地年度变更及2017年度监督检查发现的林地使用和林木采伐问题查处整改工作,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部分地方频发多发的态势。二是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级务必高度重视,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做好汇报,积极争取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支持;三是全面核实,及时整改。各乡镇要对所有变化图斑必须到现场核实验证,并留存现地工作及信息采集图像资料,做好书面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组织开展核实和查处工作,将查实的违法案件或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森林公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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