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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企业年报服务工作

2018-05-04 14:16
  文章来源:工商质监局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应当年报。丹棱县工商质监局把企业年报作为服务企业的重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服务辖区企业年报,确保所有应报企业全部参加一年一度的年报,让企业避免因逾期年报而造成行政违规。

一是做好摸底排查工作。企业年报开始时,先排查辖区内所有企业户数,以及这些企业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列出清册,做到心中有数,然后通过上门服务、电话联系等方式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并对已经破产和拟破产注销的企业做好登记。

二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由于城乡差异、文化差距、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加之多年来被动验照等因素,企业依规、主动年报的意识不强。我局采取发布通告、张贴年报告示、电话通知等形式,广泛宣传企业年度报告的相关政策规定、重要意义和操作流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由此才能提高企业对年报工作的认识,增强年报的自觉性,提升年度报告率。

三是做好年报辅导工作。针对不少企业年报人员流动快、以及首次网上年报对年报法规不了解等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畅通业务咨询电话,确保咨询解答到位。积极做好帮助网络申报有困难的企业做好纸质年度报告工作,确保保障到位,常态化的解决企业在年报工作中碰到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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