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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丹棱县历史(第八章)(第二节)

2018-03-22 14:42
党史办  文章来源:

第二节  城市改革和对外开放

“六五“期末,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普遍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改革开始从农村逐步转向城市。1984年10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决定》指出,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决定》强调,增强企业活力,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同时还要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充分重视经济杠杆的作用;实行政企分开,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认真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进一步扩大对外的和国内的经济技术交流;造成一支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干部的宏大队伍;加强党的领导,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按照国家计划管理下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中共丹棱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六五”期末和“七五”期间,围绕增强企业活力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这一中心环节,从财税、计划、物价、劳动人事等管理体制方面,对县属企业进行了初步改革。同时,通过打破区域行业界限,广泛深入宣传丹棱,大力开展横向经济联系,也在对外开放方面迈出了步伐。

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的转换

1953年至1982年,丹棱县处于计划经济时期。这一时期,全县国营工商企业每年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都是在政府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基础上进行。企业所需的生产资料由国家统一调拨,生产的产品由国家统购包销,盈利、亏损由财政包揽。用工由政府下达指标,劳动部门统一分配。在这种“以政代企”的管理体制下,企业这个应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政府机关的附属物,一切只能被动地听命于政府的指令,在人财物和产供销方面均无自主权,因而缺乏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长此以往,最终形成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平均主义,严重制约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1983年至1985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县委、县政府结合本县实际,从领导班子、职工队伍、劳动纪律、财经纪律、党的作风等方面分期分批对全县工商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在整顿中,按照中央“政企分开”的要求,围绕搞活企业这个中心环节进行了以“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管理体制改革。

1983年7月,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和省政府(1983)90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在组织有关部门反复测算并报地区核批后,将全县国营企业上交利润改为征收所得税。其征收税率和办法是:对大中型企业按其利润55%的固定比率征收,对小型企业按新的八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后,按核定比例留用税后利润,留用比例是工交企业为27.6%至33.47%,农机企业为45%至59.7%,商业企业为14%。是年,全县实行利改税的企业20家,共缴纳所得税29.85万元,税利品迭后企业收入完成35.54万元,比1982年增长53.9%。

1984年10月,县委、县政府又进一步放宽政策,对全县国营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即由此前的“税利并存”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其具体内容是:企业在按规定缴纳所得税、调节税和承包费后,税后利润全归企业安排使用。第二步利改税实施后,全县国营企业的平均税率比第一步利改税时降低了6.8%,企业的留利水平普遍提高,在财力上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增强了发展后劲。

在对企业实行利改税让利于企的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县有关部门还在计划、价格、劳动人事和工资奖金的管理发放方面对企业松绑放权。一是在生产经营方面,计划部门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允许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完成上调任务后全部自销;企业所需的钢材、木材、水泥等主要生产资料可按计划调剂加价的办法自购。二是在价格方面,物价部门缩小管理范围,减少管理品种,将原管理的43种一、二类农副产品减少为20种,允许企业在完成国家统派购任务后进入市场议购议销。中小农具全部放给企业自由经营,实行市场调剂。对主要副食品和一、二类工业品价格只管零售不管批发,只管内销不管外销,只管上浮不管下浮,在经营上给予企业以更多的灵活性。三是在人事方面,组织人事部门在全县工商企业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明确规定厂长(经理)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对企业负有全面责任,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享有生产指挥权、经营决策权、领导班子组阁权、行政干部任免权。四是在用工和分配方面,劳动部门允许企业因临时性、季节性生产需要,使用一年以内的临时工不再上报审批;全民所有制企业招收工人,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招收合同制工人,由企业自行决定,不再审批。同时允许企业实行浮动工资、计件工资和利奖挂钩、集资入股分红等多种分配形式;有权安排税后自有资金,决定税后留利分配。

县委、县政府放权让利后,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全县工商企业开始成为相对独立的经营主体,初步有了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在整顿中,多数企业都实行了内部经济承包责任制,将产值、销售、利润、费用等指标层层分解,逐一落实到分厂、车间、班组、门市和柜台,并在年底视其完成指标情况实施奖惩,从而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如丹棱齿轮厂,1986年完成产值410万元,在1982年的基础上翻了三番。实现利润90.15万元,完成销售任务370万元,分别超额完成上级下达指标的50%和15.6%。全年上交税利近30万元,新增固定资产60多万元,实现了国家多收、企业多留、职工收入增加的三赢格局,被评为乐山市“整顿改革先进企业”。

1986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提出从1987年开始,企业改革要从单纯的放权让利发展到健全和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的阶段。此后不久,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企业经营的自主权。

1987年2月,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按照市上的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召开经济工作会议,会上提出要在全县国营小型企业推行以引进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为中心、以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为主要内容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要求在国营小型商业企业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在其他系统所属企业逐步推开。

会后,县上成立了体改工作组,并于3月5日制定了《关于国营小型商业企业实行租赁经营的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全县国营小型商业企业的租赁形式为合伙租赁或个人租赁,租赁期限为三年,以国营商业主管公司代表国家资产所有方,向本企业、本系统和社会公开招标。

《方案》下达后,针对部分企业干部职工怕实行租赁经营后会改变企业所有制性质、职工身份、工资级别和离退休待遇等思想顾虑,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三次动员会:一是召开体改工作组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二是召开企业班组长、门店负责人、公司会计和经理会议,三是召开租赁企业职工大会。会上,组织学习了市政府(1987)7号文件和市财办(1987)13号文件,着重向职工讲明企业租赁后的“四个权利”、“六个不变”、“两个对待”,即租赁企业享有自主权、价格决定权和人事权、分配权;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变,隶属关系不变,职工身份不变,离退休待遇不变,政治待遇不变;国家对集体租赁的企业按集体企业政策对待,对合伙租赁或个人租赁的企业按个体企业政策对待。经过学习动员,在统一了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解除其顾虑后,是年3月下旬到7月底,在县体改工作组的指导下,经过清产核资、测算标的、公开招标和投标竞争,全县分属五金、百货、糖酒、饮食服务、食品五大公司的17个国营小型商业企业均实行了租赁经营,其中14个为集体租赁经营,3个为个人租赁经营。

全县国营小型商业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后,其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多数企业通过完善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进行劳动优化组合,改变了官商作风和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状况,提高了服务质量,增强了自我发展意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从而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据统计,17个国营小型商业企业在实行租赁经营前,共有在职职工123人,离退休人员53人。1986年销售总额217万元,实现利润4.61万元,上缴税金8.4万元。1987年实行租赁经营后仅半年时间内,销售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0%,利润增长近5倍。其中饮食服务公司6个门店,自6月1日实行租赁经营后到7月底,就完成营业额7.51万元,实现利润5138元,上缴税金2777元,职工人平奖金66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3%、54%、37%和121%。

实践证明,租赁承包经营是实现“两权分离”搞活企业的较好形式。在对国营小型商业企业进行租赁经营试点并取得经验后,是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各类企业全面推行租赁承包经营,并于9月、12月先后成立了县商贸企业体改领导小组、工交企业体改领导小组和农口企业体改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具体负责各系统下属企业的体改工作。

10月29日,县政府在《乐山报》上发布公告。公告说:县政府决定对县机砖厂、化工厂、印刷厂、酒厂、酿造厂、糖果厂、成型煤厂、水泥制品厂、综合厂、制鞋厂、服装厂、二轻工业供销公司、第二汽车运输公司、五金机电厂实行租赁承包经营,面对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有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并有一定财产抵押的有志之士前来投标、夺标。

11月3日,县政府召开深化企业改革工作会,会上分别对租赁承包企业的清产核资、标的制定、招标答辩以及承租人的资格审查等作了安排部署。会后,按照县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县酒厂先走一步”的要求,县商贸企业体改领导小组于11月28日在商业局会议室举行“丹棱县酒厂租赁承包夺标答辩会”。县四大家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县酒厂33名职工参会。会上,投标人按抽签顺序依次宣读了投标书,逐一进行了主题答辩。最后,经职工信任投票和综合考评,县酒厂工人逯若华一举夺标。在与国家资产代表方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并经县公证处公证后,成为了该厂法人代表。

继之,在各系统体改领导小组的主持下,县糖果厂、酿造厂、二轻工业供销公司、机械厂等,也相继举行了租赁承包夺标答辩会。到是年12月底,全县共有36个县属企业通过招投标先后实行了租赁承包和抵押承包。

1988年5月,为适应体改工作的需要,县政府成立了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按照上级关于改革的指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县体改办成立后,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继续发展企业承包。到当年底,全县又有22个县属企业实行了承包经营。至此,全县先后实行承包的企业已达58个,占全县县属企业总数的90%以上。这58个承包企业,按所有制性质分,属国营企业的43个,集体企业的15个;按行业归口分,属工交企业的15个,商贸企业的33个,农业文化企业的10个;按承包形式分,属租赁承包的16个,招标承包的20个,招聘承包的9个,聘任承包的13个。

58个县属企业实行承包经营后,通过深化内部改革,企业活力普遍增强,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989年,县企业承包考评领导小组对22个承包企业1988年度合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审,考评结果:22个企业共完成产值2051.08万元,比合同指标1654.41万元增加396.67万元,超任务23.97%;完成销售额3958.05万元,比合同指标2645.4万元增加1313万元,超任务49.64%;实现利润456.59万元,比合同指标238.99万元增加217.6万元,超任务91.4%。22个企业中,全面完成合同指标受奖的企业18个,占81.8%;基本完成合同指标不奖不惩的企业1个,占4.6%;未完成合同指标受惩的企业3个,占13.6%。

县属企业首轮承包经过三年运行,到1990年多数企业的承包期限已满。为了搞好第二轮承包工作,按照上级关于稳定承包制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县体改办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并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后,结合全县实际,特别是针对首轮承包中存在的问题,于1990年初拟制出全县县属企业二轮承包实施方案。方案对二轮承包的具体作法,从十二个方面分别作了明确规定。4月中旬,该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以丹府[1990]12号文件正式下发。为了加强对承包工作的领导,切实搞好企业的二轮承包,县政府还成立了发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企业的二轮承包工作。

按照县属企业二轮承包实施方案的规定,在对承包期满企业进行终结审计并经试点后,企业二轮承包工作相继展开。1991年底,全县首轮承包期满的58个企业均确定了二轮承包基数,落实了法人代表,实行了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

在对县属企业实行承包经营的同时,1987年4月,县委、县政府还在村办企业仁美塑料厂进行了抵押承包试点,并在取得试点经验后在乡镇企业中普遍推广。是年,全县有138个乡办、村办企业先后实行了抵押承包,共收到抵押金12.3万元。1992年,全县乡、村两级企业共362个,均落实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其中实行租赁承包的33个,占9.12%;实行抵押承包和其他承包形式的329个,占90.88%。

对外开放格局的初步形成

围绕搞活企业这个中心环节,县委、县政府在对城市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的同时,坚持“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方针,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丹棱,大力开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的横向联合,也在对外开放方面迈出了步伐。

1984年,针对全县工业基础薄弱、企业设备老化、技术工艺落后、资金不足、自我发展能力较差的实际,县委、县政府决定打破区域行业界限,敞开丹棱大门借助外力发展县域经济。是年8月和12月,结合本县实际,按照“扬长避短,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开放政策搞活经济的规定》和《关于经济工作中若干奖励办法的意见》。这两个文件明确规定了县外单位和个人来丹投资开矿建厂、转让科技成果、开设窗口的优惠政策和从县外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的奖励办法。同时,为了适应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后指令性计划逐年缩小、指导性计划范围不断扩大许多物资要靠市场来调节的形势,县委、县政府于是年10月在计经委内设立了经济信息预测中心。同年11月,根据省、地指示,又在县计经委内设立了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并确定由分管工业和财贸的两名副县长主抓此项工作。1986年7月,县委、县政府抽调有经协工作经验的同志到经协办担任领导职务;同年10月又成立县经协委员会,并将经协办从计经委中分离出来,作为县政府主管横向经济联合的职能部门单独设立。

县经协办成立后,根据信息工作和协作工作密不可分的特点,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深入基层单位帮助建立信息机构,落实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多方捕捉搜集并及时交流传递县内外的各种经济信息;一方面根据这些信息组织企业大力开展对外物资贸易和经济技术协作,从而取得了良好效果。到1990年,在县经协办的组织协调下,通过主动发送信息、登门求教和举办展销会、交易会、订货会等方式,全县各类企业先后同四川大学、核工业部585所、城环部科研所、水电部综合经营公司、省玻研所、省综合贸易公司、成都132厂、成都洗衣粉厂、重庆香皂厂、武汉油脂厂、新都机械厂、剑南春酒厂、自贡盐业公司、乐山大钢厂等省内外100多家单位取得业务联系并建立了友好关系。双方在往来中互通信息,使县内外的市场行情、产销动态、新产品、新技术等经济信息得以及时传递和使用。同时通过补偿贸易、合资办厂、借资贷款等形式,达成协作协议200多项,其中经济协作项目27项,技术协作项目25项,物资商贸协作项目160多项。通过对外经贸技术协作,全县先后共引进资金2318万元,新、扩建了金藏、隆兴、龙坝、京棱四个真空制硝厂和丹棱水果食品加工厂、丹棱沙发厂、丹棱猪鬃厂、丹棱油脂加工厂、丹棱玻钢厂、丹棱纸箱厂等18个地方产品生产厂家;引进科技成果14项,聘请和引进各类人才120多人次,为县内企业解决芒硝和玻璃钢生产中炉温掌握不好、配料不当、精硝含铁过重等技术难题近30个。协进协出钢材、生铁、水泥、煤炭、木材、柴油、汽车和芒硝、农用水泵、各类曲酒、红桔罐头、阴辣豆瓣、生猪、粮食、油菜籽等商品50多种,成交额达1.43亿元,其中出口创汇85.25万美元,扩大了商品流通领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在武汉、西安等地设立对外经营部和信息窗口8个,输出劳务人员上千人次。同时,组织农民业余唢呐队多次参加省、市重大活动表演,受到中央、省、市领导好评,从而提高了丹棱的知名度,使全县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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