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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聚精会神狠抓落实的通知
2018-05-30 09:14  县委办
 索 引 号 2018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5-30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单位、部门党组(党委):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市委确定的落实年,是全面开启新时代丹棱建设新征程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抓落实的认识、明确抓落实的任务、掌握抓落实的方法,盯住抓、抓到底,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1162”总体工作思路落地生根,经县委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抓落实的总体要求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必须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动、常抓的韧劲,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中国大雅家园建设再上新台阶。

——领导带头抓落实。县委常委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带头身体力行、以上率下、推动落实,形成“头雁效应”,其他县级领导对分管或交办工作的落实负主体责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推动本乡镇、本部门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明确任务抓落实。把狠抓落实聚焦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主要是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聚焦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主要是县委十四届三次党代会、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县委常委会会议等县委重要会议,县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

——突出重点抓落实。围绕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抓落实,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着力”重点工作,紧扣县委“1162”总体工作思路,大力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六聚工程”,富民强县“十大行动”,下大力气抓好奠基未来发展的大事要事,为丹棱新一轮跨越发展添动力、强后劲。

——上下联动抓落实。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单位、部门党组(党委)负责本乡镇、本部门抓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一级带着一级干,防止上热下冷、“中梗阻”。坚持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支持基层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得简单将责任下移,切实避免“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

——雷厉风行抓落实。把“马上就办”贯穿到抓落实工作的始终,以等不得,拖不得、慢不得的态度,打破常规、抢抓进度、强化执行,同时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一整套有效的分解推进、跟踪督查、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抓落实的质量和效率,做到蹄疾步稳、稳中求进、质效并举。

二、研究抓落实的措施
   (一)领会好部署要求。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作出后,县委常委及其他县级领导应带头参悟透、领会好,联系工作实际,指导分管领域统一思想、抓好学习贯彻。各级各部门应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专题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传达学习,确保学懂弄通做实,与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细化好落实措施。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应及时研究部署,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级决策部署转换为本乡镇、本部门的具体措施或方案。所提贯彻落实措施,应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业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确保重大部署符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时,正确处理保证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有地方特色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
    (三)明确好任务分工。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应按照“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法,对照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建立工作清单,逐项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做到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四明确”,实行项目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凡事都有人去管去盯去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对中央、省级、市级领导同志和县委主要领导批示指示事项,有关县委常委及其他县级领导、有关乡镇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落实主体,应认真研究分析,作出具体安排,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适时跟进问效,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应亲自研究,不以批示落实批示或简单批转。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应认真学习领悟、吃透精神,把准工作要求,制定细化落实措施或工作方案。

三、强化抓落实的执行

(一)建立工作调度分析机制。县级领导要加强指挥调度,掌握进度情况,加大推进工作的力度和频次。对县委重点工作、全县重点项目,要根据需要及时专题协调,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推动资源向抓落实聚焦、力量向抓落实倾斜、工作向抓落实发力。县委办和县政府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要做好协调联络、服务保障工作。

(二)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县委常委及其他县级领导要深入基层一线推进工作,在现场商量办法,在一线解决问题。提倡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暗访式调研,尤其注重对政策措施实施过程的问题跟踪、实情掌握、总结调整。坚持“一月一推进,两月一开(竣)工,季度一盘点”的项目工作机制。

(三)建立日交日清工作机制。要对照“当天事当天办”“事不过夜、即交即办”标准,对上级交办工作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定时、定人、定责,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对有时限要求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无时限要求的事项,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办结。

对中央、省委、市委领导同志和县委主要领导批示指示事项,有关县级领导应加强统筹调度,及时掌握落实进度,推动形成抓落实合力。县四套班子办公室、县委常委任职的部门,负责协助县委领导抓好具体事项的协调推动。各级各部门应建立台账,挂账督办、定期对账、办好销号,落实专人跟踪问效,并适时开展回访复核,确保落地见效。

四、报告抓落实的情况

(一)明确报告主体。认真做好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落实情况,以及中央、省委、市委领导同志和县委主要领导批示指示落实情况的报告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以及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应定期向县委报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执行县委某项重要决定的情况应专题报告。县委常委及其他县级领导对分管领域抓落实中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各个组织中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应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向同级党委负责,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

(二)提高报告质效。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要会议召开后,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应于1个月内报送传达学习贯彻情况,3个月报送阶段性落实情况,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要文件下发后,按照文件规定时限或有关通知要求报送贯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中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报告工作要讲真话、说实情,既报成绩又讲问题,不夸大其辞,不文过饰非,不避重就轻,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漏报。

(三)加强过程报告。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应加强落实情况的过程报告,对于办理周期较长的应先快报初步落实情况,定期报告阶段性进展情况。县委办公室应及时汇总县委常委及其他县级领导按照县委部署开展的督导、调研、宣讲等活动,将计划安排和进展情况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定期对县委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县四套班子办公室和县委常委任职的部门应加强落实工作的动态跟踪、定期汇总和分析研判并向县委报告情况。

对中央、省委、市委领导同志和县委主要领导批示指示事项,有关县委常委及其他县级领导对办理情况报告要加强审核把关,重要或紧急情况应直接签报县委主要领导。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报告办理落实情况应正面回应领导关切事项,不得含糊其辞、答非所问甚至知情不报。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报告办理落实情况,急事快报、一事一报。对情况复杂、落实周期较长的,应分阶段报告进展情况。  

五、加强抓落实的保障

(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县委常委及其他县级领导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解决问题、督促落实”职责。县委办公室应履行抓落实基本职能,负责对县级部门(单位)抓落实工作的综合协调,完善县四套班子办公室定期会商机制,形成同轴共转、齐心共抓的工作格局。具体事项的牵头部门负责对其他责任单位的工作协调,加强联系会商,及时跟踪进度,协调推进跨部门工作任务,形成抓落实合力。

(二)注重激励约束并重。对抓落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优先提拔使用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抓落实的积极性。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引导广大干部在推进工作、破解难题、先行先试中一心为公、狠抓落实。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动真碰硬、分级负责、分类处理、依规依纪的原则,对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中不及时传达学习、不认真研究部署、不按要求报告情况、推进落实不力甚至不执行、不落实、不作为等行为,坚决问责。县委年度工作重点指标、重大项目完成进度滞后的,半年警告、第三季度“亮黄牌”、第四季度“亮红牌”。

              中共丹棱县委办公室

        201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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