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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70823001
标    题 民政部门对高校家庭贫困表的盖章
姓    名 赵宇航
手    机 13540963625
地    址 丹棱县红石村1组
发件IP 117.136.62.*
写信时间 2017年08月23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部门人员:       我是今年本县丹棱中学毕业的往届学生,我录取的大学在通知书包裹中附加了一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我本人是单亲家庭,家庭经济经济确实困难,在丹棱中学就读时也曾申请过补助,老师们也知道情况。但是在我开具了村委会的证明并盖章后想到我县民政部门进一步完成盖章手续,民政部门却不愿意盖章。我入学在即,特此向县部门进行咨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同志:您好!县党务政务服务热线商丹棱镇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应在丹棱镇便民服务办公室民政窗口办理,故您在县民政局时无人为您办理盖章手续。如您需办理相关手续可到丹棱镇便民服务办公室民政窗口进行办理。

如您还有疑问,可致电丹棱县丹棱镇37262773咨询。

此复。

处理时间 2017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