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影视基地棚户区安置房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建设完善的城市交通系统,缓解城市拥堵状况,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县政府决定启动影视基地棚户区安置房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拆迁安置和房屋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拆时间:2017年12月1日—2018年5月30日。
二、征拆范围:新南东路丹棱县影视基地棚户区安置房配套市政道路建设范围内的丹棱镇群力村8组、丹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中转站、左其胜、左其均、宋建设等单位和住户的部分房屋和土地。占地面积约71亩,建筑面积约1250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丹棱县影视基地棚户区安置房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征拆范围示意图》)
三、征拆方式:依法评估、依法补偿、公开透明。
四、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征拆范围内抢栽抢种林木、果树、花卉等,不得抢搭抢建建筑物、构筑物。
五、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暂停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翻(扩)建、析产、赠予、分户、租赁、抵押等;暂停核发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门市和经营性用房一律不得新租和续租等。
六、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七、所有应搬(拆)迁的实物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搬(拆)迁完毕,建(构)筑物必须在2018年5月底前拆迁、征收完毕。
八、对干扰拆迁安置和房屋征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处理。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