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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常务会议
丹棱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
2017-08-03 11:28  
 索 引 号 201708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8-03

2017年8月2日,县长黄秀航主持召开丹棱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

一、会前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会议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首次将环境影响评价从单纯的建设项目扩展到各类发展规划,对从决策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供了法律保障,对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有很好的预防作用,对我县政府性投资工程、招商引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

(一)强化规划环评审批和执行。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在编制乡镇规划、园区规划和部门规划时,务必要注重编写环境影响篇章、说明或者开展环评专题报告,对已编制好的十三五规划,要重新梳理,确保规划中有环评相关章节。同时,要认真执行规划环评提出的要求,强化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二)严格环境准入条件。县级各单位、部门在开展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务必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审批高能耗、高污染和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的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危化品、重金属和其他具有重大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

(三)严禁项目未批先建。县级各单位、部门要带头执行环评审批制度,所有政府性投资项目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县环保局要加强执法处罚,对未批先建擅自开工项目业主单位按照总投资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的标准予以罚款。

(四)全力保升环境承载能力。当前,我县水环境容量为零,各乡镇、园区、城区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建设运营,年内全部实现环保在线监测,全力提升水环境承载能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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