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日,县长黄秀航主持召开丹棱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会议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的出台,有利于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有利于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有利于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各乡镇、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统计法》,在今后的统计工作中严格遵照《统计法》的要求进行统计。
会议议定:
(一)加大宣传力度。将《统计法》纳入县“七五”普法计划,纳入新提拔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
(二)加大培训力度。由县统计局负责,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等方式,加大全县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统计人员的调动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来实施。
(三)规范统计行为。各乡镇、单位在统计工作中要严守“四条红线”和统计法律底线,对照《统计法》自查,立即整改到位,做到应统尽统。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