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乡党委主要职责1、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基层党委职能。2、讨论决定本乡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广大群众大力发展地方经济,积极构建和谐社会。3、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加强上级部门派驻乡镇单位党组织建设和场镇单位、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4、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和选拔,按按干部管理权限,搞好任免和奖惩工作。对于上级部门派驻乡镇单位干部的调动、任免、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5、领导本项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6、领导乡政府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乡政府主要职责在全面履行好国家《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赋予乡镇政府各项职能的同时,主要承担“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的职能。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人代会的决议、决定。2、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委会的反映导,提高村委会自治能力。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4、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5、维护社会稳定,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制度,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加强民政、教育、科级、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8、强化服务职能,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级、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扎实开展“五必送、五必访”“走基层”活动,经验做法被市直联办《工作简报》(第18期)刊发。2、陶瓷建材产业园区核心区域(石马片区)陶瓷建材企业已全部完成清洁能源(“煤改气”)整改并已恢复生产。3、对全镇排查出的21家“小散乱污”企业于7月12日全部停产整改。 4、完成天际陶瓷、四方陶瓷扩建征地拆迁工作,涉及土地122亩。5、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全镇投入65万余元组织各村(社区)对全镇范围内65公里河道沟渠进行清理整治,并形成了巡河员、保洁员工作机制。6、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镇扎实推进“七彩农业”建设“四好新村”全面推进工作。7、结合乡村公园项目、依托旅游资源继续推进会灵幸福美丽新村、古井新村建设工作,我镇已引进四川鼎隆万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其进行田园综合体建设,拟建设500亩桔橙现代产业示范园、500亩石榴花卉产业观光园区。8、完成仁杨路路基建设及黑化工程,现已全面通车。9、完成丹夹路扩建征地拆迁扫尾工作。 10、针对以前遗留的20宗企业征地进行了宗地核算。11、每季度按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11月已启动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12、全面铺开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成功协助完成丹棱县首次乡村宣讲活动。二、部门概况我镇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我镇本年收入合计1478.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8.0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7年我镇本年支出合计147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32万元,占58.48%;项目支出613.73万元,占41.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我镇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78.0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7.18万元,增加15.39%。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我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4.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3.98万元,增长8.12%。我镇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1%,与2016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3.20万元。(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我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4.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5.32万元,占53.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14万元,占11.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77万元,占1.74%;节能环保支出226.11万元,占15.30%;城乡社区支出17.00万元,占1.23%;农林水支出142.00万元,占9.61%;住房保障支出25.51万元,占1.73%;城乡社区基金支出93.20万元。(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445.06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7年决算数为43.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17年决算数为294.36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2.90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56.24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17.0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2017年决算数为54.24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34.2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17年决算数为1.38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2017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7年决算数为15.94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17年决算数为8.83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2017年决算数为226.11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2017年决算数为17.00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37.00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56.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3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2017年决算数为106.00万元,完成预算10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7年决算数为25.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我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4.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0.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3.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我镇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开支。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66万元,减少41.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4.50万元,减少4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6万元,减少13.79%。(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0万元,占84.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万元,占15.38%。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0万元。主要用于汛期巡查、环保巡查、秸秆禁烧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18人,共计支出1.0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卫计局工作开支245.00元整,接待双桥镇学习小散乱治理经验工作开支1875.00元整等。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我镇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20万元,比2016年增加93.20万元。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我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42万元,比2016年增加32.69万元,增加20.34%。(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我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4.61万元。其中工程类支出607.38万元,货物类支出7.23万元。(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镇公有车辆为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四)预算绩效情况本部门2017年无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考核。十、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3.经营收入: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4.其他收入:反映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反映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五保供养支出。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补助经费。19.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2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2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22.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23.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24.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25.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6.结余分配:反映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27.年末结转和结余:反映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8.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9.项目支出:反映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经营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3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