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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
关于石桥乡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2018-04-10 19:45  
 索 引 号 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4-10

各位代表:    我受石桥乡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关于石桥乡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提出宝贵意见。一、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县财政补助我乡收入456.13万元,中途追加各项专项经费171.1万元,合计627.23万元。2017年全乡支出完成627.23万元。各项支出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8万元。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37万元。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68万元。4.节能环保支出28.13万元。5.住房保障支出14.09万元。6.扶贫支出82.8万元。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32万元。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8.36万元。9.农业方面支出18万元。二、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原则为:坚持依法预算,坚持收支平衡,坚持有保有控,不编赤字预算,依法依规控制三公经费。2018年,县财政补助我乡收入433.3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预算法》有关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规定,我乡2018年财政支出相应安排为433.30万元。具体项目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12万元。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49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16.07万元。4. 转移性支出158.62万元。其中村社干部报酬38.83万元;村干部养老保险12.79万元;村干部“绩效报酬”5.7万元;农村特困人员财政供养10.08万元;现役义务兵优待金6.55万元;村办公费14万元;公共服务经费16万元;贫困村工作经费2万元;农民夜校经费4万,安全经费(含道路交通)10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10万元;维稳应急专项经费3万元;基层组织活动经费4万元;党报党刊4万元;纪检工作经费3万元;团委经费0.3万元;关工委、老协、老体协0.9万元;乡镇财政标准化建设0.3万元;计生工作经费0.4万元;人大活动经费2.1万元;场镇网格员经费4万元;社会事务发展6.67万元。三、关于2018年的财政工作(一)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2018年,按照《新预算法》和县财政局的要求,我们将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年初做好资金预算的编制上报,年中严格按照年初下达的预算指标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年终做好财政决算工作,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二)加强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严格规范各项资金拨付程序,明确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有效促进全乡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三)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加强乡级财务管理。  乡财政的所有开支必须坚持先请示后开支、先预算后开支的原则进行报账处理。金额较大的资金需经党委会研究一致同意才予以开支。对各村划拨的各项经费做到心中有数,档案齐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乡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多,任务重。但我们深信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新预算法》要求,规范开支,做到收支平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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