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陶瓷园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陶瓷企业技改施工项目开展了专项安全检查。
通过询问、实地查看等方式,联合检查组对企业的临时用电、外包工程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安全条件等内容进行了严格检查,同时,对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此次共检查企业8家,发现企业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现场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企业未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未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临时用电装置未安装漏电保护器且二级配电箱无盖子、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的资质等问题和隐患17项(处),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8份,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11项,限期整改6项。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联合检查组将在9月上旬前对全县所有陶瓷技改企业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陶瓷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