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2017年,我县纳入全省输配电价改革,实现与四川电网同价。全面落实降低工商业电价、暂停工商业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暂停销售侧丰枯电价、调整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等政策,降低用电成本0.102亿元。二是加大电能市场化交易力度。积极争取直购电政策,将18家企业纳入直购电试点,结算直购电16240.71万千瓦时,降低用电成本232.16万元。加强与大型水电集团战略合作,促成县内4家重点企业与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在直购电电价基础上叠加优惠0.1元,为企业节省430万元。三是合理确定资源价格。县天然气公司下调非居气价0.12元/立方米,新顺通下调非居气价0.11元/立方米,合计年可降低用气成本320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