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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收费
丹棱县发改局2017年价格监测质量自查报告
2018-01-08 14:47 发改局 
 索 引 号 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1-08

市价格监测中心:

按照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价格监测局关于开展2017年价格监测质量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眉市发改价监[2017]379号)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精心准备价格监测质量自查,现将自查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文件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分析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学习讨论,转变价格工作职能,拓宽价格监测范围,优化价格分析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价格监测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市价格监测中心制定的每周3报、每月4日14日24日报、18日报、24日报、节假日报等7项价格监测日常专报制度,涉及21类商品63个品种,全年共上报各类价格监测数据105条。

(二)5月份,针对我县生猪价格降价幅度较大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完成调研报告。为局领导和上级部门准确把握价格变动情况,科学的分析和判断后期生猪价格走势提供了信息保障。

(三)紧紧围绕经济和价格运行中的重点、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反映市场动态情况,坚持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提出应对建议。每月及时将《物价信息》呈送市发改委和县委、县政府。112月,我县价格监测中心编发《物价信息物价运行情况分析》(共涉及11类商品53个品种)10期,每月底还负责采集、测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完成市、县下达3%的目标任务。

(四)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民生信息发布工作,一是积极探索,扩大信息服务受益范围,全年共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价格监测信息10期,价格监测资料一律存档备案。二是创新思维,努力构建“菜篮子”价格监测体系,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县主副食品的价格情况,将城区农贸市场、南苑市场以及3个大型超市确定为价格监测点,还将一些小型超市也纳入了监测范围,形成了集零售、批发和定点监测为一体的价格监测体系,为政府加强对价格监管提供了数据保障。

(五)做好突发事件、非常时期和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的价格监测工作,监测人员坚持市场巡视制度,定期到农贸市场和超市实地采价,调查了解情况,确保重要时段和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的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要求,不断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坚持实行重要时段和节假日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市场巡视力度,及时反映市场变动情况。

三、价格监测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当前绝大部份商品价格已经放开,由市场形成,而价格监测点的报价人员多为兼职,部分监测点实际上只起到了报价的作用,市场情况得不到及时反馈,不能有效地发挥出价格监测点信息窗口作用。

(二)由于经费不足,无法保障价格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一些突发事件的影响,只能通过部分商品价格的被动来反映,未给予监测点兼职采报价人员足额补助经费,难以调动报价人员的积极性。

四、价格监测补助资金分配发放情况

我县价格监测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付的经费,我局严格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开支范围,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全部用于价格监测工作,但我县财力不足,在价格监测经费保障方面,除重点监测点外,其余监测点尚未完全落实到位。

五、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质量体系的建设,推动价格监测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按照省、市监测办法和报告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内部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在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上报等各环节做出具体规定,严格专人负责,分管领导层层把关落实,并坚持实地采价、按时采价,切实纠正一价多报、闭门编报等现象,及时准确的掌握城乡价格数据和价格变动情况,提高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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