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5日-2018年6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37208633
通讯地址:丹棱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丹棱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5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众鑫石材加工项目 |
石桥乡 |
丹棱县众鑫石材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3.05亩。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厂房建筑面积1200m2,年加工量14000立方米红砂石材,产品为红外线切割板、雕刻版、自然面板。 |
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一、施工期:废气: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加强厂区路面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做到“六必须” “六不准”。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禁夜间施工,高噪声机械设备 应远离环境敏感点,对设备进行保养。 固废: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 二、运营期:废气:生产粉尘:加工区采用砖混结构封闭厂房,加工时选用带喷水装置的切割、打磨、雕刻工具进行湿法作业的方式。运输扬尘:采取运输车辆进行冲洗,运有石料的车辆采用篷布遮盖,厂区运输道路全部进行硬化处理,采用洒水抑尘措施。堆场粉尘:成品堆场和排土场各设置1套喷淋装置(2套喷淋装置),进行洒水除尘。废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由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各类强产噪设备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建筑隔声、设置基础减振、橡胶挠性接头等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