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性。给社会造成严重威胁,给公众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涉及的主体具有社会性和大众性。这种公共性表现在事件本身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
(二)紧迫性。往往是突如其来,需要采取非常态措施、非程序化处置,才有可能避免局势恶化。如果不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危机就会迅速扩大和升级,造成更大的危害。
(三)破坏性。其发生对生命财产、社会秩序、公共安全构成很严重危害。若应对不当就会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秩序的动荡。破坏性是公共危机事件的本质特征。
(四)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公共危机事件最突出的特征。从开始发生,自始至终都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人们一般很难根据经验对其发展方向作出准确的判断。公共危机事件刚发生时,往往会是一片混乱,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应急物资和设备无从调集。主要有四个不确定:
1.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不确定。这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现象,从一定意义上讲是难以避免的,这给我们日常预防和及时处置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2.造成的后果和损失不确定。突发事件往往是灾难性的,具有很强的危害性和破坏性,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具有不确定性。
3.影响扩散的范围不确定。受到自然的、人为的、社会的多种因素相互作用,其演变过程、影响范围、破坏程度等方面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随着时间和空间的转换,往往会产生相当复杂的变化,存在派生、漫延、扩展、联动等多种效应。换句话说,在一定条件下,可能由一起单纯的突发事件诱发演变出一系列新的次生的突发事件。
4.应急资源的需求不确定。由于其发生的时间、类型、影响程度和范围等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在应对处置中所需要的资源(包括物资、设备、技术、人力等),同样也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