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6日
附件:川府发33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