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小组成员各自负责分管领域和包片村的专项行动事务,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在场镇和各村人群聚集点悬挂宣传横幅18幅,张贴宣传通告和海报各80余张,进村入户“面对面”、“全覆盖”宣传,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充分发动群众向镇“扫黑除恶”办提供黑恶犯罪线索。
三是强化部署,摸排线索。镇、村、社先后召开10余次专题会议,反复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线索摸排工作,通过属地摸排与职能站所摸排相结合的形式,细致摸排黑恶犯罪线索,减少和避免盲点。
四是谨慎研判,精准移送。建立健全线索研判制度,对收集和摸排到的相关线索,由“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进行上会研究,研判线索是否属于“黑恶”范围。对于真正黑恶犯罪线索,明确移送公安机关;对于非黑恶线索,分别移送至镇级相关职能部门,确保及时将发现的矛盾纠纷化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