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函〔2017〕150号)文件精神,我局起草形成了《丹棱县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请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修改建议意见(无意见也要回复),并于2月1日下午五点前,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回复意见函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通过党政网回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便我局及时汇总上报县政府。
联系人:万燕联系电话:37201391
丹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