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您好!县党务政务服务热线商县交警大队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按照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规划要求,2014年10月眉山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国省道智能卡口和视频监控点实施统一建设分级使用的通知》,由市交警支队统一承建,由县人民政府向电信公司租用。
该监控设备对过往车辆进行摄像拍照,夜间必须采用补光灯才能保证效果。此设备补光灯过亮问题,县交警大队已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改进。
如您还有疑问,也可致电县交警大队咨询电话37202111。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