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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525003
标    题 关于退伍军人的问题
姓    名 符艳琴
手    机 13795522906
地    址 江陵街
发件IP 139.207.99.*
写信时间 2018年05月25日
信件内容 我儿子2014年到2016年在张家口服役,服役期间训练时摔伤手肘,手术后穿了钢板,后来部队嫌麻烦劝他退役,当时不懂,回来后去医院取钢板,找不到相同型号的工具,托熟人找遍了四川的大小医院都没有,联系部队又联系不上,也问过武装部,都得不到解决,再怎么也是为国家做了贡献,这样得不到解决,对他以后的生活也有影响,希望领导能想个办法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同志:您好!县党务政务服务热线商县人武部、县民政局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县民政当面与您进行沟通,查阅了您儿子在部队负伤治疗相关资料,结合政策解释答复如下:由您继续找寻四川省内能治疗您儿子手肘(取钢板)的医院,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医疗机构,建议您带儿子回原医院进行治疗。治疗后的住院医疗费,县民政局可按“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类别进行医疗补助(出院医保报销后,扣除自费药,个人支付部分解决50%。待您儿子医疗终结后,可按相关政策、程序申报补评残或申请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待遇。

此复

处理时间 2018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