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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民互动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524001
标    题 一个到现在还没有宅基地的村民。
姓    名 余飞
手    机 18328611880
地    址 仁美镇中心村7组
邮    箱 673635418@qq.com
发件IP 183.226.92.*
写信时间 2018年05月24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长:         你好!           我是一个在外务工的仁美镇中心村7组的村民。我叫余飞,也感谢你能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来信。有2个问题需要请教一下,望能给我个回复。         1、我家现在地址是仁美镇中心村7组,原田坝村5组,一直是我老母亲一个人在家。我家因08年512地震时,原老房屋破坏,无法居住。为了灾后自救,在没有得到任何补助的情况下,在原址从新修建小平房4间。因为一直是我老母亲一个人在家,也没的到任何通知需要办理房产证之类的通知,从建以后就一直这样住。听我们村其他村民说,我们村在11年的时候,就按照现有房屋丈量过每户的宅基地,也都发了宅基地证。可为何就我们一家到现在都没有宅基地证。难道我们家就不是中国公民,就不是丹棱人吗?         2、我母亲已经糖尿病10余年,丹棱县医院检查为二级糖尿病,也出具了证明,而且我老母亲还是3等残疾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老母亲多次找村上,村上一直都没有解决,只是拖,这样的情况请问县长能否办理低保呢?这样的情况,都无法办理低保,那我想问我们村那些什么病都没有,也不是残疾人的是怎样成为低保户的?         以上问题是作为一个普通的丹棱人急切想咨询的问题,望县长回复为盼。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同志:您好!县党务政务服务热线商仁美镇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宅基地问题。仁美镇20095月按照现有房屋丈量国每户的宅基地,家的房屋属于未批先建,未按程序办理,所以一直没有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可以及时找村镇申请,补齐手续。

低保问题。您母亲确实患有糖尿病,属于3等残疾人。但并非患病和残疾就一定能享受低保,根据《丹棱县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凡属丹棱县户籍人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城市低于480//月,农村低于3420//年的城乡困难群众,均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县上审批等程序方可享受低保。遵循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仁美镇在20179月和20182月分别开展了低保清理和低保申请工作。仁美镇村干部调查,您母亲有两儿一女,应由子女进行赡养。反映村上没有疾病和残疾的也享受了低保,可以据实向仁美镇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举报仁美镇将会逐一进行清查。

 此复 

处理时间 2018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