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您好!县党务政务服务热线商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丹棱玫瑰世纪城”项目未在房管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按《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31号)不能预售及销售,但该楼盘存在与预购人违规签订协议书、收取意向金等行为,目前房管局已介入调查。经网签系统统计,丹棱县城区2018年1-6月的商品房均价约5000元/㎡(个别品质好的小区6000元/㎡以上);1-6月二手房均价约35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第十一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因此,开发商只要按要求做好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政府价格部门不能干涉经营者的定价行为。一旦出现价格异动,政府做出价格干预是责无旁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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