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府通〔2018〕号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快丹棱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县政府决定启动白塔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拆迁安置和房屋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拆时间:2018年3月16日——2018年8月31日。
二、征拆范围:国道351(原省道106)以西丹棱河两岸,中泰西城国际、端淑小学围墙以南,双桥镇石河村以东,大雅安置小区以北含双桥镇石河村1组、白塔社区3组、大雅社区3组和4组、丹棱县委党校等范围内住户的土地、房屋和附属设施,总面积约290亩(含范围内丹棱河河面),房屋建筑面积约24000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丹棱县白塔片区棚户区拟征收范围示意图》。
三、征拆方式:党政组织、居民自治、依法拆迁、公开透明。
四、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征拆范围内抢栽抢种林木、果树、花卉等,不得抢搭抢建建筑物、构筑物。
五、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暂停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翻(扩)建、析产、赠予、分户、租赁、抵押等;暂停核发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门市和经营性用房一律不得新租和续租等。
六、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七、所有应搬(拆)迁的实物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搬(拆)迁完毕,建(构)筑物必须在2018年8月底前拆迁、征收完毕。
八、对干扰拆迁安置和房屋征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处理。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