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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县政府文件的决定

2018-06-25 15:08
  文章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按照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县政府对建国以来至20121231日期间,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行使县级政府职能的机构或其办事机构)名义制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县政府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以及已被新的文件规定涵盖或替代的2987件县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其中49件因涉密等原因按规定另行通知)。凡宣布失效的县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同时,要及时将宣布失效的县政府文件从28365-365打不开和各单位、部门网站中删除。

各乡镇,县级各单位、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县第十四届三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政府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消除制约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坚决破除对企业和群众干事创业的各种束缚,并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政策和管理出现“空档”,为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宣布失效的县政府文件目录(2938件)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1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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