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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丹棱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电话:37202186)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行政事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文秘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建、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办理本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管理本局网站平台。

承担局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干部职工考核、奖惩和晋职晋级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行业财务规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和执行局机关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决算,提供可靠、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负责机关人员经费核算拨付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会计核算、财务报销审核工作,严格经费支出的核算和管理;负责编制局机关财务报表,及时掌握财务信息;负责机关财务监督指导、资产监管;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调出、报废、报损、新增的管理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结算及审核。

贯彻和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和指示;负责处理纪检监察工作的日常事务;员责处理控告和举报;处理与部门工作相关的重大疑难问题及突发性事件;负责协助处理系统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二)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许可股,电话:37208600)

分析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进行预测和监测,定期对投资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投资调控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制度和执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相关工作和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许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建、扩建)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办理、审批,外商投资项目许可的办理、审批;编制政法、城建环保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党政机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负责局机关所有行政许可职能,依法审批保留权限以内的行政事项。负责县域内粮食流通行政管理、业务指导,落实有关粮食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粮食收购许可。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发展规划股、经济体制改革股,电话:37208268)

综合分析研究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生产力布局、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相区域规划;研究提出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措施;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状况的监测;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预测、预警对策建议;参与地方经济综合性行政措施与规范文件的制定、实施和协调工作;监督和评估中长期规划和执行情况,提出规划调整意见;组织拟订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牵头提出县级以上产业园区新设、扩区、调整的意见,上报省预算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引导资金;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和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等工作。

研究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争取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探索灵活多样的融资模式。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流通业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改革全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的经济体制改革企业方案,组织制定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全县事业单位转制和国有改革工作,协调处理改革过程中的遗留问题。

(四)农村经济发展股(电话:37202186)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和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剡;组织编制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和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组织编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重大项目。

(五)社会发展股(电话:37208385)

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社会发展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统筹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设,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

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拟订和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转报、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的相关建设项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六)工业交通能源股(电话:37208385)

提出全县能源的发展和改革思路,编制能源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相关行业规划,研究产业政策及改革措施,监测和分析能源发展建设状况,规划重大能源项目的布局。研究节能措施,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七)流通监督股(会计股)

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财务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粮食财务、会计制度;指导下属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监督制度,维护和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汇编财务统计报表和会计核算,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会计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粮食政策性补贴款的管理使用工作。

(八)仓储股(调控股)

负责全县粮食收购、销售和粮食计划、价格、市场调控工作,指导企业做好粮油产业化、川粮优化工程、农村科学储粮、订单农业等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农村粮油超市建设;做好粮食市场调查,确保粮食价格稳定;负责全县粮食储备和仓储设施的管理,负责全县的粮油仓储质量管理工作。

(九)价格股(成本监审股)

落实国家、省、市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组织价格听证;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实施国家临时价格干预;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旅游价格、重要农产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环境和资源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等的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收赞许可证发放和年审;承担全县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负责全县成本工作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全县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负责暴利、低价倾销和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成本确认;负责全县价格监测和物价指数测算。

(十)物价检查所

组织实施价格行政执法,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调查和处理投诉举报,对价格违法行为、违法收费行为进行立案检查处理,对不正当价格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开展价格服务、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