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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

(一)负责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会议的筹备安排、会务组织、记录整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根据县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

(三)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请示的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县政府重要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督查。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和市长热线、县长信箱的办理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县政府系统的全县性大型活动,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

(八)联络、协调、组织安排县政府有关政务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建设与应用和全县信息化工作。

(九)组织、协调、处理全县政务公开、行政效能建设和民生工程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办公大楼、县会议中心的管理,承担县政府机关政务档案、机要、保密、保卫、文印和通讯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代会议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救灾工作,并根据县政府领导的要求,做好不安定因素的协调和疏解工作。

(十三)负责做好政府法制和行政复议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