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眉山市委市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党务之窗>>县委文件>>正文
县委文件

关于命名丹棱镇观音村等12个村为县级“四好村”的通报

2018-03-06 09:42
  文章来源:县委办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2017年,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基本要求,以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五大行动”和文明村创建为抓手,广泛开展以“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四好村”创建活动,推动农村面貌持续改善、村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做好“四好村”创建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命名丹棱镇观音村等12个村为县级“四好村”。

希望被命名的县级“四好村”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四好村”创建工作;其他村要以县级“四好村”为榜样,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加快实现“四个好”目标,为全面建成中国大雅家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度县级“四好村”名单

上一条:关于表扬参加眉山市首届网格管理员比武竞赛勇夺第一的通报 下一条: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