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刊登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文章。当天,新华社转发了该文。次日,《人民日报》和《解放军报》又同时转载。文章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实践第一的观点,阐明了任何理论都要接受实践检验,提出对“四人帮”设置禁锢人们思想的“禁区”,“要敢于去触及,敢于去弄清是非”。文章的发表和转载,很快引发了全国范围内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在这场大讨论中,尽管当时的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指示中宣部的负责人对讨论“不表态”,“不卷入”,汪东兴指责这篇“文章实际上是把矛头指向主席思想的”,责问“这是哪个中央的意见”;但是文章的观点得到了党内外绝大多数人的拥护,特别是得到了邓小平、叶剑英、李先念、陈云、胡耀邦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坚决支持。因此,讨论在全国逐步展开。从是年6月到11月,中央党政军各部门和全国绝大多数的省、市、自治区以及大军区的主要负责人,都先后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或讲话,认为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978年12月9日,中共丹棱县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发扬民主与加强法制问题的学习安排意见》,对1978年底至1979年3月这段期间在职干部的理论学习作了具体安排。《意见》指出,根据省、地委指示,当前要集中一段时间,学习国务院务虚会议精神,着重研究讨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关于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的问题,关于民主法制的问题。《意见》要求,通过学习讨论,要深刻认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性。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体系为指导,以社会实践为唯一标准,正确总结29年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认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客观规律,自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意见》强调,在组织学习讨论中,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联系实际,围绕安定团结搞好四个现代化这个中心,把学习讨论同深入揭批林彪、“四人帮”打好第三个战役结合起来;同总结革命和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结合起来;同落实政策,加强经营管理结合起来。用学习讨论的成果,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强调,在学习讨论中要坚持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保证广大干部群众言论自由,使其敞开思想,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按照《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全县上下进行了历时三个月的大学习大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需要,是解放思想建设“四化”实现新时期总任务的需要;是关系到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态度,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和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重大问题。县委宣传部搞理论宣传的同志在讨论中深有感触的说:真理标准问题,过去被搞乱了,具体表现为对同一事情的看法和处理上,往往有着不同的标准,甚至多重标准,结果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权更是大道理”,既搞乱了人们的思想,又难以服众。作为掌管舆论导向的宣传部门,更是“重灾区”,同样一个问题,今天一个提法,明天一个提法,常常自相矛盾,令人无所适从。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体系为指导,坚持实践论,反对天才论,把社会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自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在讨论中说:过去在“左”的思想束缚下,我们不敢理直气壮地抓生产,抓副业,怕被说成是“不以粮为纲”“搞资本主义”,戴上“唯生产力论”的帽子。现在通过学习讨论,明确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今后我们工作起来有了方向,再也不会为抓生产、抓副业被树为反面典型而担惊受怕了。
在组织全县干部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的基础上,1979年8月至12月,县委还紧紧围绕端正思想路线解放思想这个基本课题,先后举办了4期“领导干部真理标准问题补课学习班”。参加学习班的共799人,其中县级干部42人,区级干部83人,公社级干部401人,一般干部273人。
这次真理标准大讨论在全县的深入开展,对于广大干部群众打破“左”的思想禁锢和“两个凡是”的精神枷锁,从理论上弄清实践和认识、实践和真理的关系,进而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此后深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扫除了“左”的思想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