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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丹棱县历史(第九章)(第三节)

2018-04-27 11:17
党史办  文章来源:

第三节  农村经济在完善责任

和调整产业结构中稳步推进

农业和农村工作历来是丹棱县委、县政府工作的重点。九十年代,为实现奔小康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以“奔小康”统揽全县农村工作,坚持“稳粮调结构,致富奔小康”的农村经济发展路子,通过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健全农村双层经营服务体系,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一优两高”(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使全县农村经济稳步发展。

深化改革完善责任制

农村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八十年代全县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后,县委、县政府就着手引导农村基层组织建立双层经营体制。1987年至1989年,县委、县政府在何场乡进行落实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试点,针对双层经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双层经营。一是清理村、社集体资产,对村、社发展集体经济进行了规划;二是落实了劳动积累工制度,实行结算卡片通知到户;三是建立了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在村一级建立了经济联合社,完善了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职能;四是明确了村经济联合社的八项职能和经济社的十项职能。通过两年的试点,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县委、县政府于1989年12月21日向全县推广了何场乡的试点经验。并强调,完善双层经营的核心是加强和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服务、管理协调和资产积累的职能,重点是加强集体统一管理服务职能。至此,全县农村双层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辅开。

九十年代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就是在不断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的同时,继续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为此,1992年县委在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强调:第一,土地承包要相对稳定,在充分听取广大农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一般一定几年不变。第二,土地承包到期后,要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采取“稳地调利”、“动帐不动土”、“两田互补”的办法解决突出的矛盾,不允许全部打乱重新发包。第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全县一刀切。第四,对于人口迁进迁出需要调整土地的,应尊重当地多数群众同意制定的制度。随后几年,县委、县政府在深化农村改革中,继续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持和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鼓励农民从事二、三产业来解决新增人口的出路问题,建立和推行土地流转机制,对外出务工经商农民的承包地可由农户自行协商或由集体出面组织统一开发经营,使耕地逐步往种田能手集中,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同时,放活土地使用权,允许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允许农民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个人或经济实体,用于集中连片开发。允许土地使用权入股组建各类农业企业。1997年县委又提出: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对开发荒山荒坡推行长期(可长达70年)承包、租赁或入股联营。通过以上措施稳定农村政策,使农村社会稳定,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粮食产量连续增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1998年,全县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办发[1997]16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制发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通知》指出: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几条基本原则:第一、坚持土地集体所有,任何情况下不能动摇。第二、必须稳定现有承包办法和承包关系,不得随意改变,不准打乱重来。第三、确有必要调整土地或流转土地使用权的,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忌强迫命令。第四、不得以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为由,随意提高承包费用,加重农民负担。第五、要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县委、县政府为切实加强全县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县长陈大权为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指导全县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1998年7月中旬至11月底,按照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四荒”地的承包期可延长到50年至70年等要求,按照省委强调的“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的基本原则,全县以经济社为单位进行农户土地承包合同的续签和重签工作,由各乡镇农业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向农户颁发了由县人民政府按照省上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土地证),让农民吃下“定心丸”,进一步调动了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和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全县农村的增产增收。

减轻负担增加农民收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完善,进一步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民获得土地生产经营自主权后,生产积极性普遍提高,也按承包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上交集体提留和统筹费。但由于个别地方和部门为了自身利益,强制性、摊派性和“搭车”收费现象日益严重,甚至随意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导致农民负担严重不合理,农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几次下发文件,三令五申要求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丹棱县委、县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一项十分紧迫、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为契机,以助农增收为目标,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

1992年7月,县委、县政府转发《四川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要求各乡镇和县级部门严格遵照执行,指出凡与《条例》相违背的文件一律作废,同时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和1992年农民负担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1992年度的农民负担,县政府委托县农经委把好审核关,各乡镇农民负担计提方案由县农业局统一表式,上报县政府审批,由农经委、农业局共同执行。经审核,全县共砍掉乡统筹费31.58万元,增加集体提留7.48万元,品迭后减少农民负担24.1万元,仅此一项全县农民人均减负1.65元。1992年12月,县委、县政府以丹委发[1992]28号文件批转了县农工委、农经委《关于1993年农民负担提取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报告》,对1993年度农民负担的提取标准、范围、比例和共同生产费、义务工、劳动积累工等均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明确了农民负担预算审批程序。1993年度农民的合理负担为:乡统筹、集体提留两项农民负担提取总额不得超过1992年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 %(实际批准执行的为4.8 %)。集体提留不超过2.5 %。其中公积金不低于1 %,公益金不超过0.5 %,管理费不超过1 %。乡统筹不得超过2.3 %,其中教育费附加按1.5 %安排,计划生育费0.2 %,民兵训练费0.1 %,优抚费0.2 %,广播费0.1 %,卫生费0.15 %,文体费0.05 %。共同生产费:水费不再由各乡镇统提,改交粮食;生猪防疫费按人平统提2元,用于生猪“四病”防疫。农村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义务工5—10个,主要用于植树造林、防汛抢险、修缮教舍和农村公路建设;劳动积累工20个,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对于农民负担预算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规定,集体提留由村经济联合社或村民委员会提出方案,经成员大会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乡统筹费预算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提请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1993年7月17日,根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话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继续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的紧急通知》精神,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深入宣传贯彻两个条例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和提高认识,把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积极性作为全部农村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切实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坚决取消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43项达标升级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取消涉及农民负担的集资、基金等37个收费项目的规定,纠正10种错误收费与管理办法。文件下发后,县上成立了清理审核组,对县级涉农文件和项目展开清理审核工作。在对各部门制发的涉农文件和向农民收取费用的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审核后,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明确宣布取消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收费等33项农民负担收费项目、民兵训练基地建设达标等24项需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按照《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狠抓落实,取消了农民的不合理负担,有效地减少了农民的负担总额,1993年全县农民人均负担为199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39%

1993年以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已出台的减负政策不变,已明令取消的项目不准恢复,暂停一切加重农民负担项目的审批,提留统筹不允许有突破5%的乡镇出现”的要求,县委、县政府每年都对次年农民负担提取和管理工作发出专项通知,要求把农民负担严格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依法严格控制合同内负担,坚决制止法定外负担,积极推行人平增加3元提留统筹一定三年不变的做法,做好农民负担按产业分流分摊的试点和推广工作,将“定基数、降比例、抓分流、强管理”作为全县农民负担的收提工作原则,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坚持以经县级主管部门审查,乡镇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的标准确定农民负担计提额度,并予以张榜公布,以通知书的形式印发到户,提高农民负担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1994年至2000年,全县农民负担提取总额均未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其中1995年至1998年,只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4 %4.23 %3.68 %2.52 %。农民负担提取比例逐年下降,切实保护了农民群众的的根本利益,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确保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调整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

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致富奔小康的重要举措。九十年代,县委、县政府在带领全县人民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中,始终把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坚持“面向市场、依靠科技、因地制宜、优化资源配套”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原则,坚持“市场为先、效益为主;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注重民意、量力而行;依靠科技、规模发展;调减粮食、扩大多经;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的工作思路,在三个层次上抓好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使全县农业成为以“六高”(科技含量高、资源利用率高、投入产出率高、加工增值率高、商品流通率高、综合效益高)为特征、充满生机和活力具有自我发展能力较强的产业。

第一个层次,即农业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1991年县委、县政府为进一步调整农业生产粮经比例,提高经济作物的收益,增加农民收入,制发了《关于建设二万担蚕茧工程的意见》,引导农民抓好投资小、见效快、收益好的蚕桑生产。在县委、县政府政策引导下,通过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带动,全县兴起了栽桑养蚕致富奔小康的热潮。当年栽桑面积达到24700亩,产茧1.95万担,比上年增长74.5 %。通过三年的努力,一批养蚕专业村、社、农户脱颖而出。到1994年,全县桑园面积达到5万亩,发种4.5万张,产茧3万担,人均产茧量跃居全省第二,农民售茧收入2100万元,人均142元,超额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二万担蚕茧工程的意见》中提出的蚕茧生产目标。广大农户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得到了实惠,参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1994年,全县调出5万亩土地推广农业多种经营,发展优质桑园、果园、茶园、出口盐渍蔬菜基地,优化农业产业区域化布局。到1998年底,全县已有1万多农户参与种殖业结构调整,群众自发投入种子、苗木等生产性资金600多万元,新增近2万亩经济作物。与此同时,全县优质稻、果、桑、茶、林、菜等基地建设已初步显示出规模生产经营的优势,逐步形成以唐河乡、丹棱镇、仁美镇、杨场镇、中隆乡、何场乡为主的优质水稻种植区;以杨场镇、仁美镇、双桥镇、仁兴乡、王场乡、顺龙乡、石桥乡为主的优质蚕桑生产区;以唐河乡、中隆乡、丹棱镇为主的优质水果生产区。涌现出如石桥枇杷、唐河水果、仁美蚕桑等一批专业乡(镇)。产业区域化布局的发展,带动农业生产商品化、规模化。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农业和专业乡(镇)、村、社不断增加,进一步加快了全县小康建设步伐。何场乡突出果、菜、食用菌几大项目,199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70元;丹棱镇以优质水果为增收骨干,199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00元以上;唐河乡以水果、制种为农民增收的支柱,1999年全乡水果产量达到1000万斤,人均水果收入就达800元左右;中隆乡制种、水果、务工一起上,199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00元;双桥镇在搞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基本建成万亩甜柿基地,为全镇农民增收致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据统计,2000年全县农业生产粮经比例达到40:60,经济作物收入占农业种植业收入的60%

第二个层次,即大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在调整农业生产粮经比例的同时,县委、县政府加大农业与林、牧、渔业结构的调整力度,积极扶持畜牧业和林业的发展。畜牧业的发展可以促进种植业,带动加工业,促进农业内部结构的合理化和产业间的良性循环,是全县的一大支柱产业。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全县生猪养殖的传统优势,鼓励农民改良生猪品种,发展DLY三元杂交猪,引进良种,推广新技术,提高生猪出栏率、瘦肉率和受胎率,使全县传统畜牧业优势进一步扩大,生猪出栏数由1990年的13.5万头上升到2000年的21.4万头,十年增长59 %。同时加大对羊、兔、鸡、鸭、鹅等家禽家畜养殖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民的养殖积极性,使家禽家畜养殖由自给自足的家庭式养殖转为有目的的商品生产。小家禽畜生产规模逐年扩大,经济效益逐渐提高,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活跃了农村经济。山羊存栏由1990年的4947只上升到1999年的14848只,增长2倍;小家禽畜出栏由1990年的116.9万只上升到2000年的465.4万只,增长近3倍。全县畜牧业产值也由1990年的5710万元上升到2000年的16045万元,增长180 %,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例由1990年的38 %上升到2000年的55 %,十年上升17个百分点。通过结构调整,在农业老五业(农林牧副渔)中,农业所占比重由1990年的57%下降为40 %,下降17个百分点,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第三个层次,即全县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县委、县政府结合农村小集镇建设,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流通服务等二、三产业,加大全县一产业和二、三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促进农村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建成了以芒硝化工、食品加工为主的乡村工业,农村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也得到较好的发展。如杨场镇古井村七社,全社86户农户中,经商务工的有48户,其中小酒厂就有23家,1999年该社仅经商务工收入就达18.4万元,户平8000多元。在农村十个产业中,1994年新五业(工商建运服)收入已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43.3 %1995年“新五业”的收入总量首次超过“老五业”。到2000年,二、三产业总产值已达2.3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9.8 %

农业产业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推进农业生产商品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的有效途径。全县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在加快建设特色农业基地的同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基地建设为依托,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采取“实体+农户”、“公司+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发展一批产业化生产典型。如以县丝绸总公司为龙头,实行“一级法人,两级核算,目标管理,专业经营”的体制,以效益为纽带,充分发挥产业的关联效应,推动整个产业协调发展,形成“栽桑—养蚕—制种—收茧—缫丝—织绸—销售”体系,融贸工农、产加销于一体的“龙”型经济,延长了产业链,确保农民稳定增收,逐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推进了农业生产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让农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

通过以上调整,全县农村产业结构日趋合理。杂交水稻制种、蚕桑、水果、茶叶、蔬菜、水产六大农业生产基地建成并逐步体现其规模效益,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专业化逐步形成,农业产业链不断延长,基本改变了农业生产传统、单一的格局。全县农村产业结构在三个层次上都有明显的变化,据2000年统计,在三大产业结构中,乡镇企业产值已达4.2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9 %,比1990年上升15个百分点;从农业内部结构看,牧、林、渔业产值达1.77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0.2 %,比1990年上升17个百分点;从农业种植业内部结构看,油菜、蚕桑、水果、茶、蔬菜等经济作物的产值和农业生产的产值相比,经济作物达到60 %,粮食占40 %。全县农业总产值由1990年的1.49亿元增加到2.94亿元;粮食总产量由1990年的8.83万吨增加到10.03万吨;生猪出栏由1990年的13.5万头增加到21.37万头;小家禽兔出栏由1990年的116.9万只增加到465.4万只;水果产量由1990年的0.5万吨增加到2.1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1年的546元增加到2103元。

以上数据表明,九十年代全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明显,农村产业结构布局合理,农业综合效益得到明显提高,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民收入逐年增加,从而有力推动了农村致富奔小康的进程。1995年丹棱镇白塔村、双桥镇龙坝村、金藏村验收合格,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全县第一批小康村。1996年丹棱镇和唐河乡已基本达到小康乡镇标准,报眉山地区验收合格;丹棱镇枫落村等26个村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小康村。1997年中隆乡、何场乡、仁美镇、双桥镇和张场镇五个乡镇地级小康乡镇验收合格,丹棱镇群力村等59个村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小康村。1998年杨场镇、石桥乡、仁兴乡三个乡镇通过了地县验收,石桥乡王湾村等34个村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小康村。到1999年全县已有10个乡镇、122个村、3.6万农户分别被地、县、乡镇验收命名为小康乡镇、小康村、小康户,分别占全县乡镇、村、农户总数的83.3 %91.7 %92.3 %。是年,丹棱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16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103元,折合90年不变价为1103元(物价指数为1.904);农村集体经济中人均固定资产426元,村平均可支配资金1.03万元;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6平方米,其中楼房占23.8 %;全县人均占有粮食620公斤,高于“八五”末水平;小康乡镇、村、农户比例超过标准;教育、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社会五保、公路、卫生用水、用电比重,人均预期寿命、基尼系数、蛋白质摄入量、人均文化服务支出、电视机普及率都达到和超过了《四川省农村小康建设验收及实施意见》规定的标准,经省地验收合格,圆满完成了小康县建设任务。

在基本建成小康县后,县委、县政府选择率先进入小康村行列的中隆乡石河村、唐河乡韩坝村、龙滩村和双桥镇高坝村四个村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由县委、县政府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副书记及各位常委和副县长带队,组织县上85个部门分成四个工作队深入试点村进行联村帮户,具体指导、扶持试点村的建设工作。到1999年底,四个试点村在“新农村建设”中共投资1100万元,其中957户农户自己投入现金达99 %以上,新建楼房167栋,硬化村、社、户道路57公里,改厨810户,改水957户,改厕615户,改圈892户,安装电话159户,安装闭路电视295户,基本普及了电话和有线电视,试点村村民的生活条件大大改善。新村建设试点取得成功后,2000年县委、县政府又在全县选择21个村扩大新农村建设试点范围,全年新村建设共投入资金1800万元,新建楼房320幢,改造住房400户,新建村、社、户水泥路51.8公里, 安装闭路电视600户,安装电话700户, 完成“四改”2720户,为今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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