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眉山市委市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党务之窗>>纪检监察>>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公文运转、信息收集编报、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督查督办、会务、行政后勤、档案整理、保密安全等工作。

   联系电话:37202702

   (二)组织部:负责委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离退休管理等工作;承办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承办县纪委派驻机构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出具有关县管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意见等;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

   联系电话:37207396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委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委机关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工作和相关重大课题研究;负责纪检监察学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服务指导驻丹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等。

   联系电话:37202703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综合协调应由委机关参与的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履行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联系电话:37203778

   (五)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

   联系电话:37204444

   ( 六)第一、二、三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对联系单位和乡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监督、指导联系单位和乡镇案件查处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和乡镇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联系电话:37213444

   (七)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委机关检查处理的案件,办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监督、指导全县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负责起草或协助起草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承担纪检监察法规调研和政策法规解释咨询等。

   联系电话:37202705

   (八)案件管理室:负责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负责委机关及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工作绩效考核等案件综合工作;负责查办案件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等。

   联系电话:3720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