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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中共丹棱县委组织部工作职能

中共丹棱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研究、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二、提出乡镇、县级各部门、县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工资、待遇和离退休上报材料及办理有关手续;负责有关上报市委组织部的备案材料;配合市有关部门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对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全县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干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四、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五、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有关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县干部教育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各级党校及其他有关培训班的学员调训,负责组织一定层次的党政干部和中青年干部进行培训。

七、负责全县人才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牵头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人才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部署;负责全县人才工作总体规划的制定、重要政策的统筹、创新工程的策划、各类人才的培养、典型案例的宣传等。

八、完成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