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丹棱县委、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棱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丹棱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丹委发(2014)1 5号)精神,设立丹棱县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县发改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丹棱县发展和改革局挂丹棱县粮食局(简称县粮食局)和丹棱县物价局(简称县物价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对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监测和分析,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调控监管的政策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代会及其常委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预测全县经济形势,针对经济运行情况,提出对策和建议;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产业导向和规划、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方案,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审批、报批政府出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组织竣工验收,核准、备案企业投资项目;牵头组织制定年度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组织全县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四)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搞好全县国民济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和分析研究;对全县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涉及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负责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五)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储备、包装、申报重大建设项目,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督促相关部门搞好项目实施,做好项目稽察。作为石油天然气管道主管部门,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能职责。
(六)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油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和实施全县粮食购、销、储、加、调计划;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收购任务,保证国家掌握必要的粮源。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含武警)、城镇居民、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户,退耕还林(草)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应急供应。负责管理国家、省和地方储备粮油,指导并监督检查库存粮油的安全储存及推陈储新工作。指导和协调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县粮油仓储、加工设施的维修、改造和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油市场体系建设和商业网点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粮油市场管理,整顿流通秩序;组织实施对社会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应付突发事件,保证粮食市场稳定。指导全县粮食流通市场的行业管理和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推动本系统多种经营的发展,推广和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培育的扶持龙头企业,促进粮
油的精、深、细加工和综合利用,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指导所属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工作。管理全县粮食财务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粮食财务、会计制度;指导下属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监督制度,维护和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汇编财务统计报表和会计核算,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会计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粮食政策性补贴款的管理使用工作。
(七)负责国家、省、市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执行,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负责全县廉租房和经适房的定价管理职责。
(八)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
(九)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指导制定工业总体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基础产业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管理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组织研究城镇化战略,协调、指导全县城镇化工作。
(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行政事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文秘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建、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办理本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管理本局网站平台。承担局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干部职工考核、奖惩和晋职晋级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行业财务规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和执行局机关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决算,提供可靠、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负责机关人员经费核算拨付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会计核算、财务报销审核工作,严格经费支出的核算和管理;负责编制局机关财务报表,及时掌握财务信息;负责机关财务监督指导、资产监管;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调出、报废、报损、新增的管理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结算及审核。贯彻和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和指示;负责处理纪检监察工作的日常事务;负责处理控告和举报;处理与部门工作相关的重大疑难问题及突发性事件;负责协助处理系统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二)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许可股)
分析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进行预测和监测,定期对投资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投资调控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制度和执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相关工作和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许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建、扩建)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办理、审批,外商投资项目许可的办理、审批;编制政法、城建
环保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党政机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负责局机关所有行政许可职能,依法审批保留权限以内的行政事项。负责县域内粮食流通行政管理、业务指导,落实有关粮食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粮食收购许可。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发展规划股、经济体制改革股)
综合分析研究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生产力布局、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提出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措施;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状况的监测;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预测、预警对策建议;参与地方经济综合性行政措施与规范文件的制定、实施和协调工作;监督和评估中长期规划和执行情况,提出规划调整意见;组织拟订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牵头提出县级以上产业园区新设、扩区、调整的意见,上报省预算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引导资金;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和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等工作。研究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争取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探索灵活多样的融资模式。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流通业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改革全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的经济体制改革企业方案,组织制定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全县事业单位转制和国有改革工作,协调处理改革过程中的遗留问题。
(四)农村经济发展股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和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剡;组织编制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和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组织编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重大项目。
(五)社会发展股
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社会发展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统筹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设,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拟订和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转报、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的相关建设项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六)工业交通能源股
提出全县能源的发展和改革思路,编制能源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相关行业规划,研究产业政策及改革措施,监测和分析能源发展建设状况,规划重大能源项目的布局。研究节能措施,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七)流通篮督股(会计股)
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财务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粮食财务、会计制度;指导下属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监督制度,维护和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汇编财务统计报表和会计核算,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会计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粮食政策性补贴款的管理使用工作。
(八)仓储股(调控股)
负责全县粮食收购、销售和粮食计划、价格、市场调控工作,指导企业做好粮油产业化、川粮优化工程、农村科学储粮、订单农业等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农村粮油超市建设;做好粮食市场调查,确保粮食价格稳定;负责全县粮食储备和仓储设施的管理,负责全县的粮油仓储质量管理工作。
(九)价格股(成本监审股)
落实国家、省、市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组织价格听证;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实施国家临时价格干预;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旅游价格、重要农产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环境和资源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等的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收赞许可证发放和年审;承担全县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负责全县成本工作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全县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负责暴利、低价倾销和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成本确认;负责全县价格监测和物价指数测算。
(十)物价检查所
组织实施价格行政执法,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调查和处理投诉举报,对价格违法行为、违法收费行为进行立案检查处理,对不正当价格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开展价格服务、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
三、其他事项
(一)保留设在发改局的机构
1.丹棱县人民政府项目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筛选、拟订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进行调度、考核、管理;负责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储备、包装、申报重大建设项目,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负责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参加重要会展及经济贸易技术洽谈交流活动;负责项目建设的信息发布、数据汇总、宣传报道等工作。
2.丹棱县节能减排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参加拟定自然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开发规划,拟定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按照《四川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手册》的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3.丹棱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编制以工代赈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上报和下达以工代赈年度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限额以上以工代赈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进行评估论证和审查批复。组织对限额以上以工代赈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管理工作和以工代赈项目的监督检查。
(二)与县卫生计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卫生计生局负贵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落实国家、省、市人口发展规划有关任务;配合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积极参与医疗服务价格等有关政策制定。县发展改革局拟订人口发展战略和人口发展规划,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有关政策。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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