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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

2017-09-08 10:27
  文章来源: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旅游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全县旅游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推进全县旅游产业发展,以及相关协调、指导、服务工作。

二、组织全县旅游资源普查,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旅游新业态发展,组织指导抓好旅游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提出景区(点)、星级宾馆及其他重要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意见和实施标准;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协会(乡村旅游专合组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工作。

四、依法指导老峨山景区统一规划和建设,加强行业管理;指导老峨山景区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老峨山景区对外形象的宣传营销和旅游产品开发;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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