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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

镇党委主要职责

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基层党委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的决定、指示。 2、讨论决定本镇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广大群众大力发展地方经济,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3、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加强上级部门驻派乡镇党委党组织建设和场镇单位、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 4、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和选拔,按干部管理权限,搞好任免和奖惩工作,对于上级部门派驻乡镇单位干部的调动、任免、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5、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6、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镇政府主要职责

在全面履行好国家《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赋予乡镇政府各项职能同时,主要承担“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的职能。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人代会的决议、决定。2、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提高村委会自治能力。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4、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抓好九龙山旅游开发;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5、维护社会稳定,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测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8、加强服务职能,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