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眉山市委市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五公开>>服务公开>>正文
服务公开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办事指南

2018-04-24 10:41
  文章来源:

服务事项名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

适用范围: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的单位或个人

服务类型: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办理机构:丹棱县党务政务中心经信局窗口窗口电话:37208600

(丹棱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3楼)

数量限制:无

申请条件:

(一)施工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项目施工建设无法避开电力设施保护区

(三)相关施工在采取安全措施后,不会对电力设施及人身安全造成影响。依据实际工作需要

申请材料:

(一)提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申请表

(二)提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方案(附施工作业图纸)、电力设施保护方案、应急预案

(三)提交施工作业单位资质证明、施工作业的有关批准文件、施工作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四)提交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工作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办理→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35千伏以上电压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结果:批复

结果送达:县经信局

监督投诉渠道:028-37209488、028-37100100

上一条: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办事指南 下一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办事指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