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名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
适用范围: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的单位或个人
服务类型: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办理机构:丹棱县党务政务中心经信局窗口窗口电话:37208600
(丹棱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3楼)
数量限制:无
申请条件:
(一)施工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项目施工建设无法避开电力设施保护区
(三)相关施工在采取安全措施后,不会对电力设施及人身安全造成影响。依据实际工作需要
申请材料:
(一)提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申请表
(二)提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方案(附施工作业图纸)、电力设施保护方案、应急预案
(三)提交施工作业单位资质证明、施工作业的有关批准文件、施工作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四)提交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工作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办理→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35千伏以上电压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结果:批复
结果送达:县经信局
监督投诉渠道:028-37209488、028-371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