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11月21日,省政府向全省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和协同改革战略导向。作为《总体方案》试验任务的细化落实的重要文件,意味着四川在探索自贸试验区建设上又迈出重要一步。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探索建设内陆自由贸易港,努力在新一轮对外开放中走在前列,为实现“两个跨越”、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注入强劲动能,在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实施方案》提出,按照“高水平高端化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基本要求,突出内陆特色,注重学习借鉴,强化联动协作,实现“半年出经验、一年有成效、两年上台阶、三年达目标”。
《实施方案》围绕“四区一高地”战略定位,提出七大重点任务:
着力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着力打造西部门户城市开发开放引领区,大力发展现代高端产业,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构建人才优先发展格局。
着力打造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先导区,探索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与四川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投资贸易监管服务制度体系。
着力打造国际开放通道枢纽区,依托双流航空枢纽、成都国际铁路港、川南临港口岸,构建与“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和长江经济带空、铁、公、水联运的综合物流服务体系。
着力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提高吸引外资质量和水平,积极创新国际产能合作,更大力度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着力打造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示范区,加强国际国内、区域板块之间的互学互鉴、交流协作,全力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引擎。
助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在推进产融合作、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发展新兴金融业态、强化金融监管机制等方面推出可行措施,打造国家重要的开放型金融产业创新高地。《实施方案》还就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注重宣传引导、强化法治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